湖北: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实现"弯道超越"目标

www.chinaoilonline.com  2009-07-08 00:00:00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湖北运用辩证思维,提出了危中求机、“弯道超越”、“提档进位”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而国家即将出台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正好为湖北在“弯道”处“提档”、“赶超”、“进位”提供了大好机遇。因此,湖北必须牢牢抓住这一新的重大机遇,抓紧制定湖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科教这一最大的优势,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抢占市场和技术制高点,以此作为“应急”和“谋远”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实现湖北“弯道超越”、“提档进位”目标。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人类新近才开发利用或正在研究开发,今后可以广泛利用的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新能源今后会被广泛使用,也会成为常规能源,并将成为未来世界的主要能源。被社会各界称为“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日前已由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并将在条件成熟时择机出台。国家本次编制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把新能源主要界定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另一方面是对传统的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比如说对煤炭清洁的高效利用、车用新型燃料以及智能电网等。国家编制并将出台新能源发展规划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是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第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升中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新能源发展规划,分析了我国新能源的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规划目标、工作任务和重要项目,制定了政策保障措施。国家编制并将出台新能源发展规划,将为湖北发展带来新的重大机遇,对发展不够、能源资源又相对缺乏的湖北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特别珍惜和积极抢抓这一机遇,抓紧制定湖北省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采取种种得力措施,狠抓规划的落实,以此作为“应急”和“谋远”的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实现湖北“弯道超越”、“提档进位”的目标。
一、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新能源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发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今年3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展览馆参观中国国际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科技博览会时强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开发新能源,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节能减排和开发新能源工作尤其不能放松。
从湖北省情来看,发展不够是湖北最大的实际。但由于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进一步发展又面临较大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改革和发展的定位已十分明确。因此,湖北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必须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开发新能源,加快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步伐,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国际国内产业振兴的大势所趋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正在全球蔓延和加深,一些发达国家为应对危机,积极实行“绿色新政”的措施,刺激新能源等产业的振兴和发展,以缓解危机,增加就业。投资是奥巴马“新政”的重点。在投资方面,奥巴马锁定了“绿色能源”大产业,加大了对新能源的投资,要在全国新上一大批风电、地热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在这项投资计划里面,有1400亿用于新能源研究与开发,有3400亿用于电网改造,力争在他的任期内打造20至30万亿美元价值的绿色能源产业。欧盟、日本等也通过加大投资,开发利用新能源,支持“绿色经济”发展。
今年5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的讲话指出,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危机都孕育着新的技术突破,催生新的产业变革。综合考虑国内外情况,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的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个现实的切入点。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很大,应当重点给予扶持,力求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国家制定并将出台《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是在新的形势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世界眼光观察问题,从国情出发,统筹谋划,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国家部署,顺应国际国内产业发展的大趋势,着力打造新能源产业。
(三)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实现湖北“弯道超越”的当务之急
湖北是经济大省、能源小省,“缺煤、少油、乏气”是全省能源的基本现状。同时,湖北又处于工业化中期,经济结构偏重,是一个重耗能省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湖北能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湖北煤炭储量不到全国的1%,每年自产煤炭仅1000万吨左右,而且大部分是劣质煤,每年需要的煤炭90%以上依赖外省调入;石油剩余可开采量不到全国的1%,每年自产石油80万吨左右,只能满足全省10%左右的需求;天然气地质储量少,产量低,只能满足全省5%左右的需求。水电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开发率已超过85%,开发程度全国第一,进一步开发的潜力十分有限。湖北是全国第四大能源调入省份,80%以上的能源必须从省外调入。自1985年以来,湖北能源自给率逐年降低,由43.7%下降到目前的19%左右。到“十一五”期末,湖北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自给率将分别降低到9%以下。湖北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2008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全国高18%。湖北的钢、水泥、火电、电解铝、粗铜等主要产品单耗水平也高于全国。湖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严重滞后,风电刚起步,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尚未大规模利用,核电还是空白。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湖北运用辩证思维,提出了危中求机、“弯道超越”、“提档进位”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而国家即将出台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正好为湖北在“弯道”处“提档”、“赶超”、“进位”提供了大好机遇。因此,当务之急是牢牢抓住机遇,将“应急”和“谋远”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步伐。通过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方面,可以利用国家政策,扩大投资,增加就业,确保当前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好长期制约湖北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夯实发展基础,积蓄发展后劲,尽早实现“弯道超越”、“提档进位”。
二、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

加快湖北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是:按照“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创新技术,壮大产业”的方针,坚持“两手抓”,即一手充分发挥科教这一湖北最大的优势,加快新能源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使湖北成为国家发展新能源的重要研发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并占领国内市场较大份额;一手加强新能源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力争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新突破,拥有众多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成为引领全国新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龙头,以占领更广阔的市场。具体地讲,加快湖北新能源产业发展,应因地制宜,走多元化道路,加快发展核电,大力开发风力发电,大规模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发展太阳能,鼓励利用地热能,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
(一)加快发展核电
核能是一种安全、清洁、可靠的经济能源。与火电相比,核电不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氮氧化物。对于缺煤、少油、乏气的湖北来说,发展核电其经济意义更为显著。目前,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技术,在世界上得到广泛应用,核电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居于重要地位。据有关资料统计,核电年发电量已占到世界发电总量的17%左右。
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湖北发展核电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08年初,国家正式明确启动我国内陆核电建设,同意湖北开展前期工作,并明确湖北核电投资业主。当前,一是要科学做好核电厂址选定工作,对已确定的核电项目要加快进程,力求早日开工建设;二是要广泛应用世界最先进的核电技术,提高科技含量,降低造价和电价,提高核电竞争力;三是积极研发核电项目与相关产业的关联效应,力争通过核电站的建设带动一批产业。
(二)大力开发风力发电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各地正在兴起风电建设热潮。湖北风能资源比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合理开发风力发电,可以有效缓解全省水电丰枯矛盾,实现风电水电互补。而且风电是环保型能源,没有废气排放,且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因此,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大有可为。为实现湖北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一是要加大风能资源勘测力度,尽快摸清全省风力资源潜力,为合理开发风力发电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吸收先进风力发电技术,重点支持发展磁悬浮风力发电技术,大力开发起风速度低的磁悬浮风力发电技术,以扩大可开发风能区域面积;三是鼓励风电多元投资,风力发电具有适合分散投资等特点,应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多元投资风电,扩大风场装机规模;四是加快风电设备产业的发展,建立比较完善的风力发电产业体系。目前,新疆、辽宁、四川、江苏等省市区的风电设备制造业虽然已形成规模,但其产品大部分是小型风力发电机,其技术全部是国外上世纪90年代引进的。湖北如果围绕技术领先的直驱式磁悬浮风力发电机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则可后来居上,占领起风速度低的磁悬浮风力发电装备制造业市场。
(三)大规模开发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是唯一可以转化为液体燃料的可再生能源,不仅具有能源功能,而且还有其它可再生能源不具备的材料功能,同时,还具有生态保护功能。湖北具备发展森林木本生物能源的广阔空间。现有林地1.29亿亩,其中可改造的低产低效林、可利用的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约4000多万亩,为湖北木本生物能源的种植提供了充足空间。湖北已初步具备木本生物质能源工业化的技术条件。凯迪研究院经过四年多的艰苦探索,已成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从生物质中提取各类能源的核心技术,该技术具有世界领先地位。为加快湖北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一是要尽快制定扶持生物质能源的优惠政策,包括支持公司和农户开发改造能源林规模等;二是争取国家能源林基地建设的财政补贴;三是建立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设资金;四是加大生物质能源研发投入,省财政应安排资金,支持开展能源林优良品种选育、丰产栽培、机械采收、生物质能源提炼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攻关,使湖北生物质能开发技术在国际国内保持领先水平。
(四)积极发展太阳能
湖北太阳能产业具有广阔前景,开发利用潜力大,除鄂西南外,大部分地区均具有较好的太阳能光能资源,年平均太阳辐射能大于100千卡/平均厘米。太阳能具有能量大、利用范围广、清洁安全等优点。国家将实施“金太阳”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当前,湖北在太阳能利用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从近期来看,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开发利用。一是大力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集群,扩大太阳能发展规模;二是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武汉“中国光谷”,建设光伏太阳能电池器件与应用产业基地,应充分发挥湖北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抢先在国内第一个建立光伏太阳能电池器件与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整合资源、创新技术、服务产业、培养人才,占领技术高地;三是加大太阳能热利用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覆盖面,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
(五)鼓励利用地热能
湖北的地热能资源较为丰富,主要为中低温热泉,在咸宁、英山、罗田、应城、洪湖、京山、房县等地均有分布。但是目前只有部分得到开发利用,且主要用于旅游洗浴,综合利用效益不高。2000年以来,武汉、荆州等地在居民住宅、商业和办公楼等建筑中已逐渐使用地源热泵空调。这是一种利用浅层地温能进行供热制冷的高效节能空调系统。冬天从地下水吸收热量,夏季向地下水释放热量,再由热泵机组向建筑物供热或供冷。该系统相比传统空调省电50%以上,使用寿命在20至30年,远远超过传统空调8至10年。虽然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造价比传统中央空调要高20%,但运行费用只是普通中央空调的50%至60%,使用3至5年后,仅节省电费一项就可以赚回高出的那部分造价,而且还不排放有害气体,不会造成对臭氧层的破坏。湖北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利用地下水发展地源热泵技术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因此,要加强地热能利用技术的研发,加快地热利用设备生产和成套设备技术的开发,提高地源热泵技术设备的国产化程度,搞好地源热泵空调应用技术规程的制定工作,并通过制定减免电价、排污费等激励政策,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用好地热能资源。
(六)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
美国的汽车业在当今的金融危机中受到重创。6月1日,曾连续77年登上全球最大汽车公司宝座的美国通用汽车,正式申请破产保护。通用破产的原因除受金融危机影响和自身管理不善外,还与其在美国长期低油价的背景下,无视全球汽车发动机小型化、车身轻量化的节能减排大趋势,把发展重心长期放在利润丰厚的大排量高耗能的SUV和皮卡车上,在新能源汽车上只投入、不产出大有关系。因此,通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丰田、本田等日系汽油、电力“混合动力车”等节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北美汽车市场攻城略地,最终把自己逼到了无路可走的尴尬境地。
新能源汽车作为现代交通领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趋势,已成为全球汽车企业争夺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谁能率先实现新能源在汽车上的产业化应用,谁就能占据未来的发展先机。湖北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上基础较好,武汉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汽车研发和运营,近年已为电动汽车建充电场站28个。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319台各类新能源汽车运营总里程超过1600万公里,运送乘客超过3000万人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0吨,节油1100万升,其示范效应已全面凸现。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到2012年,国家将通过税收及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投入200多亿元,将在北京、上海、武汉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因此,我们必须抢抓这一机遇,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技术难题的攻关,提高其性能,力争使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扩大湖北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新能源开发,我们不能坐失良机。但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为了突出新能源而刻意贬低“旧能源”对湖北能源安全的现实意义。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火电等传统能源仍将处于主体地位。因此,我们在开发新能源的同时,要继续推广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建立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体系,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火电,重视发展农村能源,加强电网特别是智能电网建设,确保全省能源安全。
三、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尽快成立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议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照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振兴和发展目标的实现。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
(二)抓紧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做好全省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加强专项规划与国家、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发展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以规划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
(三)抓好产业政策落实
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1号),对各类投资主体研制开发新能源产业项目,从财税、信贷、土地等方面实行鼓励政策。加快项目的核准、备案。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为项目搞好服务。
(四)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新能源产业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目标考核,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五)强化人才支撑
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在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设置新能源专业,开设新能源应用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多层次培养新能源专业人才。依托现有高校,整合相关资源,筹建新能源学院(二级)。成人教育和业余教育(电大等)可设立或加强新能源专业教学,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种新能源技术培训。积极吸引有技术、资本及管理才能的海外留学人员投资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新能源产业确定的重点领域所需高端人才列入省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计划。